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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表彰北京市第十二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发布时间]2015/9/8 0:00:00  [访问次数]

    北京日报讯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作出关于表彰市第十二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授予北京公交集团第六客运分公司1路车队等100个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刘秀颖等99名同志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简称“双优”表彰),是以中共北京市委名义表彰奖励的“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奖”,为常设表彰项目,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至今已组织十二届。此次“双优”表彰工作,在推荐、评审、审定等三个环节中,始终本着自下而上、公平公开、从严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标准严格、程序公正、面向群众,体现了向基层倾斜、兼顾覆盖面、体现代表性和科学合理等特点,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

    2013年以来,北京市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立足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单位与优秀个人,为全面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委号召,全市思想政治工作战线要向这次受表彰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首都改革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确定首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攻方向、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抓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抓好宣传教育和实践养成,推动政策保障和制度规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深入人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准确把握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切实保障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努力办好群众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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