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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芳园小区7号楼一业主墙外悬挂简易房
[发布时间]2013/4/15 0:00:0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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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芳园小区7号楼一业主墙外悬挂简易房
花乡政府:督办拆除保行人平安

 近日,北京日报接到家住南三环外育芳园小区的耿女士来信反映,她家小区内7号楼的一户人家,未办理任何手续就私自加盖3层楼房对外出租。耿女士在信中还担心地说,那户业主还在房屋的墙体外悬空接出了钢结构的简易房,行人在下面通过时,感到十分危险。

 北京日报及时把耿女士的信件转到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得到重视。他们在给本报的回复中说,经核实,育芳园小区隶属花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花乡环境办在3月25日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育芳园小区7号楼的违法建设现象有所反弹,乡环境办立即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制止,并于3月28日将7号楼顶部的2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了,同时责令一些违建者在4月1日前,自行拆除新建的墙体外挂简易钢架房。

 花乡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还赶到现场,再次向搞违建的业主通报了相关政策,并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乡长再次强调,在4月1日24时前,必须将外挂墙体的简易房予以拆除。

 4月2日上午,花乡主管副乡长、环境办、乡城管分队、保安等50余人,来到育芳园小区7号楼违建外挂墙体的拆除现场,经过对违建业主反复劝说与教育,这户业主于当日将违建的墙体外挂钢架简易房自行拆除完毕。

 花乡政府在给本报的回复中说,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滋生与蔓延,花乡制定了拟建、待建、翻建项目审批流程。遏制违法建设,对新生违法建设管控不力、拆除不力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于未尽到属地管理责任,发生新增违法建设且造成较大影响的,将给予属地管理村或单位第一负责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在年终考核工作中给予一票否决,今年实现花乡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他们还举一反三,于4月1日制止并拆除了位于六圈村御康公园西北侧的一处200平方米的新增违法建设。

 通讯员 王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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