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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网络方能更安全
[发布时间]2012/12/25 0:00:00  [访问次数]
毛晓刚

 从昨天开始,“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程序。面对我国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面对目前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严峻形势,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启动这项立法,可谓正当其时、深应民心。

 互联网是个好东西。经济社会的组织运行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都为之一变。这种好处、这种变化是历史性的,同时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也是历史性的。随着互联网加速覆盖全世界,深入千家万户,有关信息安全的话题也在迅速扩展。个人也好,企业也罢,以及政府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都越来越存在于一个信息极不安全,甚至信息犯罪滋长蔓延的网络世界之中。要最大限度地用好互联网,就必须最大限度地规避、克服网络的毛病及其负面影响,这已经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也不例外。

 网络要安全,怎么个管法呢?各国普遍是在法律规章、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网民自觉等方面下功夫。对于我们来说,最急切的事儿恐怕还是完善法律规章,还是在立规矩上。这些年,我国在这方面也有不少探索,但内容分散、层级偏低,还存在相互交叉甚至抵触的现象,法律效力和执法可操作性上都受到影响。目前我国网民已经达5亿多,网络交流、网络交际、网络交易的广度、深度和活跃度前所未有,酝酿形成一部更高层级、更为完备的专门法律,已经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这也是绝大多数专家、互联网从业者和网民的现实吁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也是现实世界,不能无法无天。反过来说,有法可依、有规范可循,网络方能有更安全的空间,方能有更健康的明天。在我们大步进入信息时代的时候,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论提到多高都不过分。通过立法来强化这种保护,对公民、对社会、对互联网来说,无疑都是一种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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