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高考取消五类全国加分 [发布时间]2014/12/18 0:00:00 [访问次数] |
今天上午,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体育特长生等五类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 五类全国性加分将取消 今年高考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其中鼓励类6项,扶持类5项。此前曾有调查显示,超7成人认为高考加分项目过多过滥,近半数受访者认为应该取消奖励性加分,调整照顾性加分。而受访者对民族加分、体育加分和奥赛加分的“心理线”均在5分左右。 教育部在此轮加分政策调整中,取消了鼓励类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有五类加分将被取消: 体育特长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科技类竞赛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省级优秀学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烈士子女”等五类加分继续保留 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以上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仍保留学生加分资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过5分。 2015年高考将继续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五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 三好生等地方性 加分将被取消 从2015年1月1日起,教育部将取消地方性全部鼓励性加分及大部分扶持类加分。 据了解,地方性的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将被取消,相关政策将按照取消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 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据了解,本市的3项“市级”加分项目也将进行调整,目前的三项市级加分项目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 北京晚报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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