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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诚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7/7 16:20:23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和规范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本协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

        三、严格遵守协会宗旨和章程,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

        四、严格遵守涉企收费各项规定,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行为,主动向会员和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不强制入会、阻碍退会;不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事项违规收费;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多头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自觉接受会员、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每年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信息。

        六、健全行业自律公约,根据行业发展要求、会员需求,研究制定自律规约,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承 诺 单 位: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1110000500310363B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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